據(jù)報道,有媒體記者近日深入黑龍江省林甸縣多個鄉(xiāng)鎮(zhèn)、村屯發(fā)現(xiàn),田間一些大型噴灌設備用不了,零部件丟的丟、壞的壞,有的因為“礙事”被拆卸。此外,一些抗旱水源井也成了擺設。
“老百姓用不上,國家花了冤枉錢。”當?shù)卮迕竦囊宦晣@息,像一個尖銳而沉重的問號,需要令人信服的答案。不少大型噴灌設備處于“建而不用、建而難用”狀態(tài),究竟是什么原因?
梳理報道可以發(fā)現(xiàn),主要有三大原因。其一,林甸縣耕地面積有限,老百姓承包的口糧田少,地塊分散,并不適合用“大噴”。其二,“大噴”建設時未經(jīng)村民同意,直接占地建設,有的設備安裝至今“動都沒動”。其三,使用花費大、維修成本高也是問題。表面看起來,這些都是理由,但稍微一細究,便感覺有些不對勁。
從常情常理看,無論“大噴”還是“小噴”,建設之初都要充分問需于民,從立項到審批,從建設到驗收,從使用到維護等,每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都需要遵循程序,每一個步驟都不能“掉鏈子”。而如今,這些噴灌設備卻成了擺設,不僅不能造福于民,甚至因“直接占地建設”而影響居民種植,問題出在哪里?如此脫離實際、脫離群眾的“樣子貨”項目,究竟是怎么出爐的?
據(jù)悉,針對部分涉農項目“建而不用”等問題,林甸縣已制定項目排查整改方案,對全縣涉農項目建設的設施進行檢查。奔著問題去、盯著問題改,固然值得肯定,但糾錯的第一步,還要弄清楚當初為何犯錯。同時,既要糾錯,也要究責,究竟誰來承擔這個責任?
近年來,國家高度重視水利建設。據(jù)統(tǒng)計,2023年全國完成水利建設投資11996億元,較首次邁上萬億元大臺階的2022年增長10.1%,再創(chuàng)歷史新高。水利建設投資高、建設規(guī)模大,對保障糧食安全、推動鄉(xiāng)村振興、提高農民收入等具有積極意義。
無論是大型噴灌設備,還是抗旱水源井等,既然花大筆錢建了,就要物盡其用、良性運轉。從全面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,到加快優(yōu)化其布局、結構、功能和系統(tǒng)集成,再到充分發(fā)揮其積極作用,把每一項工作都做實做細,才能真正造福于民。
國家的錢不能打水漂,噴灌設備成擺設不能不了了之。對“樣子貨”項目要一查到底,查得一清二楚,更要汲取教訓,舉一反三,深刻意識到涉農項目關乎農民利益,容不得絲毫含糊。唯有因地制宜、合理規(guī)劃、公正透明,才能確保資金資源高效利用,真正惠及農民。(央廣網(wǎng)特約評論員 秦川)
關注精彩內容